| | (卅一)不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向強權跪拜的奴才教牧
本文承接拙作第十九篇〈服從(上):「要無條件服從掌權者?」:解讀羅馬書十三章〉。
文題前半部取自我們耳熟能詳,主耶穌親自教導我們如何禱告的經文,不少教會甚至每週主日崇拜也讓會眾朗誦一次。後半部則有感於近日香港某大宗派某大堂會的主任牧師公開發表言論大放厥詞而想出。
主教導我們如何禱告及禱文的整段經文位於馬太福音六:1-13(另外單獨記載禱文的經文則位於路加福音十一:1-4): 馬太福音六章 1.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 2.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裏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3.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 4.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有古卷作必在明處報答你)。 5.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裏,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6.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7.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 8.你們不可效法他們,因為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 9.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10.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11.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12.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13.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或作惡者)。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有古卷無因為至阿們等字)。
今日絕大部分香港以至全球華人教會,朗誦就是照樣朗誦,但到底有多少教會真正照著第十節「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來教導會眾?實在值得反省。
耶穌明明教我們:神的國並不只在天上(來生)才能成就,也當在地上(今生)實現。 那末,神的國裏理應做些什麼?
彌迦書六:8為我們提供了簡單明確而重要的指引:
8.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 另外,耶穌也親自為我們頒布了最大的兩條誡命(馬太福音廿二:35-40):35.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36.「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37.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38.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39.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40.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同一個場合,也有平行經文記載於馬可福音十二:28-34上:28.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他說:「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29.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阿!你要聽。主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30.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31.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32.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上帝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上帝。33.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 34上.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上帝的國不遠了。」此處,耶穌要表達的意思更清楚不過:遵行這兩條誡命的人,正正就是在地上實現神的國。 反觀今日香港華人主流教會的所作所為是什麼?
只懂得來生的事,只關心個人得救的問題,閉門造車,只過問會眾(頂多及其親友)的事情,只教會眾專注「個人成長」:例如多聚會、多奉獻、多祈禱、多讀經、多查經、多「靈修」、多「委身」、多...等等;對於今生的需要並不關心,對不公義的事不斷猖獗橫行於社會的現象不聞不問,對於「非我族類」的「他者」拒諸門外,不但沒有憐恤活在社會邊緣的弱勢,而且雪上加霜,主動邊緣化他們,對於不義政權噤若寒蟬,甚至阿諛奉承,極盡獻媚之能事;另一方面,對於切實關懷地上公義慈愛的教會,則恣意抹煞為傳「社會福音」,甚或扣上「異端」的帽子。這種把人的身體和靈魂徹底割裂的二分法「信仰」,教人倒盡胃口。
魔鬼對耶穌的其中一個試探,就是希望人向他下拜(路加福音四:5-8): 5.魔鬼又領他上了高山,霎時間把天下的萬國都指給他看。6.對他說:「這一切權柄榮華,我都要給你。因為這原是交付我的,我願意給誰就給誰。7.你若在我面前下拜,這都要歸你。」8.耶穌說:「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上帝,單要事奉他。』」 耶穌憑神的說話,當然嚴正拒絕了這個試探。但現今香港華人教會許多大宗派不但正中魔鬼下懷,自甘俯首於惡勢力的淫威下,而且不斷有些所謂德高望重的奴才牧師,反而隆重祭出《聖經》,厲聲地要求全香港信徒也照樣做!
且讓我們單看香港現今政府究竟壞到什麼地步,例如:
1.政商勾結,巧立法例,讓大財團得以「合法」任意壓價強購小業主的屋宇物業; 2.挪用超級巨額公帑,不惜毀人家園、毀其生計,興建大而無當的架空高速鐵路; 3.推出「自費藥物」清單,令不少嚴重病患者不再得到與所有其他病人一視同仁的藥物優惠收費對待; 4.竊聽合法化; 5.濫用警力、警權跋扈、巧立罪名拘控和平表達對政府不滿的無辜百姓; 6.政教勾結,任由宗教右翼惡勢力桀驁不馴,侵擾百姓私生活,打壓對民主的訴求;助長其趨炎附勢,奉承邪惡暴政; 7.由極小撮人才有權投票選出來的更小撮人,搞微型圈子選舉行政首長; 8.立法議會「功能組別」制度容許某類投票者持有一人雙票甚至一人多票的特權; 9.把全港所有屋苑的商場以及停車位交予私營機構管理,任由其瘋狂加租,扼殺一切小商戶,令他們一則無法繼續經營,二則迫於把價錢轉嫁於居民顧客身上...
以上種種,就如主耶穌當日怒斥:「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馬太福音十六:4上)!夫「淫亂」者,不單狹義地指「性氾濫」的罪,更廣義地包括「顛倒是非」、「拜偶像」、「背叛神而變節」等罪。這些也僅屬香港政府種種邪惡政策的冰山一隅,更遑論內地政府。 面對如此種種滅絕公義的事情,前述的著名「奴才牧師」竟口出下列狂言: 「...因此在這種順服的「積極」意義上,信徒便要協助一個相對地公義的政府,去完成上帝賦予它的任務。現今在香港論政或參政的人士都必須從歷史現實出發,立足於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架構之肯定,並尊重中國對香港有主、治權之事實...」云云。 |
| | Posted 4/8/2010 8:00 AM - 1914 Views - 8 eProps - 9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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